法律分析:
在开庭前员会通知开庭的时间,发开庭通知书,上面会写明开庭时间,也会在公告栏提前三天公布开庭时间。如果忘记了或没有开庭通知书,也可以打电话给负责该案的法官或员询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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