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建造违法建筑,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实施的行政处罚。具体处罚包括:1、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可以并处罚款。另外,乡、镇可以实施的行政处罚包括。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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